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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軍委員:建議全面構建“藍碳”開發利用和保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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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國政協委員、遼寧省政協副主席姜軍

      “建議開展海洋碳匯資源調查,確立海洋碳匯資源清單,全面構建藍碳開發利用和保護制度!比珖䥇f委員、遼寧省政協副主席姜軍在采訪中表示,“藍碳”作為重要碳匯系統,必將在碳達峰碳中和上發揮巨大作用。

      據了解,“藍碳”就是利用海洋活動及海洋生物吸收大氣中的二氧化碳,并將其固定、儲存在海洋中的過程、活動和機制。地球表面大部分被海洋覆蓋,海洋儲存了地球上約93%的二氧化碳,據估算為40萬億噸,是地球上最大的碳匯體。

      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立足我國能源資源稟賦,堅持先立后破,有計劃分步驟實施碳達峰行動。姜軍認為,“十四五”時期是碳達峰的關鍵期、窗口期,藍碳將發揮巨大作用。

      我國有近300萬平方千米的主張管轄海域和1.8萬千米的大陸岸線,濱海濕地面積約為670萬公頃,海岸帶范圍內廣泛分布著紅樹林、濱海沼澤、海草床三大藍碳生態系統。藍碳碳匯發展空間潛力巨大。

      2021年自然資源部海洋預警監測司印發《藍碳生態系統調查評估試點工作方案》,推動藍碳生態系統碳儲量調查與評估工作。我國的藍碳保護工作正在以地方試點的方式開展,海南省?谑屑叭齺喪兄贫撕Q笊鷳B系統碳匯試點方案,圍繞著海洋本底調查、修復與增匯、碳交易、碳普惠、碳定價等方面提出了具體工作辦法!皬V東湛江紅樹林造林項目”是國內首個通過藍色碳匯項目實現制度性碳中和的實踐項目。青島膠州灣落地我國首單“濕地碳匯貸”和“海洋碳匯貸”,以膠州灣濕地為質押,授信專項貸款用于企業購買增加碳吸收的高碳匯濕地作物等以保護海洋濕地。

      姜軍認為,目前,盡管我國在藍碳開發利用作出了一些試點和嘗試,但仍然存在諸多問題。

      一是相較于陸地碳匯,藍碳研究尚處于起步階段。制度規劃因技術難度等綜合原因尚處于準備階段,缺乏定量分析、系統研究和宏觀評估。藍碳儲量、碳匯速度和增匯潛力底數不清,全面開展藍碳業務化監測,需要開展大量的調查、監測、研究評估工作,增加人力、物力、財力的投入。

      二是部分地區存在海域資源匱乏與對海域開發需求急劇增長、海洋資源限制保護制度與傳統用海權之間的矛盾。亟需綜合考量海洋空間資源的分布和政策的變化,通過對海洋碳匯的研究實現科學用海,保障不同用海權人利益和海洋生態的可持續性。

      三是受全球氣候變化、海平面升高、入海河流變化等影響,特別是圍填海、水產養殖、沿海土地開發、工業生產等人為活動干擾,造成濱海濕地面積的減小、鹽沼濕地、海草床等藍碳生態系統退化甚至喪失,海洋碳匯量較少,并且引起新增碳排放 。

      為此,姜軍建議:

      一是開展海洋碳匯資源調查。指導沿海地區和近岸海域典型生態系統海洋碳匯資源調查, 摸清海洋碳匯資源的數量與質量。建立濱海濕地、海草床、鹽沼等典型生態系統海洋碳匯資源動態監測制度,跟蹤掌握海洋碳匯資源數量分布、保護和開發利用情況。

      二是完善藍碳開發利用配套制度。在以《海洋環境保護法》為核心的海洋環境保護相關法律,以《漁業法》及其實施細則為代表的漁業資源相關法規的基礎上,確立海洋碳匯資源清單,全面構建藍碳開發利用和保護制度。

      三是運用市場機制推進藍碳交易配額制度。通過開展藍色碳匯項目,推動項目業主把經核證的碳匯量通過碳匯市場進行交易等方式,將碳匯價值納入到經濟市場中流轉,提升地方政府、企業和社會保護海洋生態的積極性,推動海洋生態保護向積極主動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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